幼儿园,原称勘儿园,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。旧称蒙养园、幼稚园,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,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,通常接纳三至六周岁的幼儿。
生活制度的意义
幼儿园的生活制度,指按科学的依据把幼儿每日在园内的主要活动,如人园、进餐、睡眠、游戏、户外活动、教育活动、离园等在时间和顺序上合理地固定下来,并形成一种制度。幼儿园制定并实施合理的生活制度,可以使幼儿在园内的生活既丰富多彩又有规律性,劳逸结合、动静交替.不仅有利予幼儿的生长发育和健康,而且还有助于培养幼儿有规律的生活习惯,同时,也为保教人员顺利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条件。
制定生活制度的依据
幼儿园在制定生活制度时,必须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,制定出既切合本园实际情况又符合幼儿发展特点的合理的生活制度。一般来说,在制定生活制度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:①幼儿的年龄特点;②婴幼儿生理活动的特点;③地区特点以及季节变化;④家长的需要。